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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寫這篇之前,不論是網路的動畫,或是大家的猜測,都說Google+是Facebook最大的對手,但是卻又拿不出些證據。柯南說過:辦案講究證據,證據講究科學,科學講究事實。那有事實可以證明Google+的確就是Facebook的強大對手嗎?
證據就在圖片中,一天的時間,同樣一篇文章,發表在部落格裡,然後轉發plurk,plurk很夠義氣一天內幫我找來8個讀者,轉發到facebook,facebook也很給面子,幫我找來了58名讀者,我心存感激。接著轉發到Google+,不可諱言,我對Google+充滿期待,若是他給我60名讀者,我一定也會大力頌揚的寫這篇文章。你知道最後的結果,Google+帶來多少讀者嗎?答案是247名!我看到時,驚嘆到連下巴都快掉下來了。『不來恩』老大是對的!
上面的數據在告訴我們,若你是商家,需要讓大家知道你的消息,怎麼選擇就不言可喻了!當然有人問,你不是發在部落格嗎?那在部落格的效益有多少?要找到你要的部落格的文章,大大多是依賴搜索引擎,昨天Google搜索引擎對我那篇文章的貢獻度是2,只帶來兩名讀者。
還沒G + 嗎?小心你是最後一個不知道G + 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