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寫這篇之前,不論是網路的動畫,或是大家的猜測,都說Google+是Facebook最大的對手,但是卻又拿不出些證據。柯南說過:辦案講究證據,證據講究科學,科學講究事實。那有事實可以證明Google+的確就是Facebook的強大對手嗎?
上面的數據在告訴我們,若你是商家,需要讓大家知道你的消息,怎麼選擇就不言可喻了!當然有人問,你不是發在部落格嗎?那在部落格的效益有多少?要找到你要的部落格的文章,大大多是依賴搜索引擎,昨天Google搜索引擎對我那篇文章的貢獻度是2,只帶來兩名讀者。
還沒G + 嗎?小心你是最後一個不知道G + 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