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讀生小名,一直想知道加班費的算法,記帳大姊向來簡單俐落慣了,一句依勞基法規定了事!為了不讓別人認為公司欺生,好好解釋一下薪資算法也是應該的,不過公司向來忙碌,小名只好跑來找我.........(我看起來很閒嗎?)小名表示,因為您看起來最親切(心裡還真受用.....果然會拍馬屁!)不過我可是看著小名長大的,這小孩向來嘴甜......所以、所以、所以~好吧!下回大概有人問這問題,記帳大姊會指著電腦說~~~~看網站XDD
加班費計算標準依據如下:
勞動基準法(勞基法)第二十四條(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)
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:
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。
二、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。
三、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,延長工作時間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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